


政策要点
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
政策类型
基层就业服务类
适用对象
1.生源地在内蒙古、广西、西藏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的少数民族考生,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,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;
2.生源地在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,以及河北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湖北、湖南(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)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(市)的少数民族考生。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,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;
3.在西藏班、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;在西藏工作且满 5 年以上的“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”毕业生。
支持措施
2023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(以下简称骨干计划),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330 人、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4700人。
政策依据
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》(教民厅〔2022〕2号)
申请流程
在“湖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系统”(网址:hnggjh.hunbys.net)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。
申请材料
1. 录取证明(如录取通知书、录取公告等);
2.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定向协议书》);
3.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》。
省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
湖南省教育厅,0731-82116082